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一、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即日起起至115年4月30日(四)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三、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四、申請步驟:

(1)請同學4/28(二)前至校務行政系統-B362學生證照管理」登錄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影本。

(2)經系辦審核「B362學生證照管理」通過後,同學須於4/30(四)10:00前再次至「B363證照獎勵管理」申請獎勵。

※重要:申請專業證照獎勵須通過兩階段審核,請同學不要到最後一天才上傳「B362學生證照管理」,上傳後請主動告知系辦公室,以避免來不及申請第二階段證照獎勵(逾期不予受理)。

五、承辦單位: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職涯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