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請尚未註冊的同學請於2月17日前至註冊組辦理

請注意:

2月12日仍未完成註冊之同學,請同學親自於2月13日直接帶繳費證明至註冊組辦理註冊。

2月17日(含)前完成註冊手續,未辦理註冊者依據學則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應予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