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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研習營

本系碩士班新生需於學前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為加強推動學校安全衛生觀念、降低災害風險,依法規定各校須辦理新進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爰教育部針對須進入實驗(實習)場所學習之學生,業請中原大學、中山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國立臺灣大學與中央研究院辦理19場次、為期2日之研習營。學生可依居住或就學所在地挑選一適當地點上課。

三、請至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點選教育部安全衛生教育網(http://140.135.185.42/)參閱報名」。

四、本課程發放測驗合格證明及出席證明(請詳閱簡章說明),報名日期自101年7月9日(一)至101年10月3日(三)止,各梯次有名額限制,額滿將截止報名。

五、研習事項問題,請參閱各場次承辦人資訊,或e-mail至colshe08@gmail.com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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