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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申請公告

註冊組公告-10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之規定,大學部優秀學生

可申請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

(一)申請對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幼教系僅收三、四年級學生(申請時之身分)
(二)申請日期:103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三)申請流程:
1.甄選作業由各系所自行辦理,申請書留底於各系。
2.辦理程序:註冊組統一公告甄選時間→擬修讀系所於期限內辦理甄選作業→
各系所錄取名單請於甄選結束後1個月內公告→各系所將錄取名單彙送教務處

註冊組存查。
3.本次英語系碩士班及教行所不受理申請作業。
二、有意申請之同學自103年5月12至年5月16日止,向各系所提出申請,並請各系所

於6月20日前將大學部學生依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要點錄取人員名單送本組,俾

利辦理學生選課事宜。

三、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
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完成註冊入學,始正式取得
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詳情以本校註冊組公告為準

http://reg.npue.edu.tw/p/404-1137-23258.php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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