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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源起

依據我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第二週期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實施計畫做規劃,強調以「確保學生學習成效」為評鑑之主軸,將第一週期系所評鑑的精神,從輸入面強調「提供學生一個優質學習環境」,以及100校務評鑑的內涵,從過程面強調「擬一套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轉變為過程面及結果面,進而評鑑系所是否依據學校定位而推動及落實之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並在「計畫(Plan)、執行(Do)、檢核(Check)及行動(Action)」之品質保證的四個向度架構下,從四個向度評鑑系所之品質,包括:(一)計畫面,即系所如何根據教育目標訂定學生畢業應具備之核心能力,並轉化成具統整性與系統化之課程規劃與設計;(二)執行面,即系所根據所定之核心能力及其對應之課程設計,在「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與「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之實際作為;(三)檢核面,即系所在學術與專業之表現與畢業生表現之具體成效;(四)行動面,即系所在整體運作過程中,檢核學生學習成效後發現之問題,如何進行品質改善與改善之成效,以及針對第一週期系所評鑑結果的持續性品質改善之作法與成果。

 

 

本系依據上述之系所評鑑實施計畫之精神,並根據本校、院級之自我評鑑辦法與本系自我評鑑施行細則,於高教評鑑中心之正式實地訪評階段之前,規劃自我評鑑計畫以進行自我檢視與自我改善,以此達到高等教育評鑑之最終目的:系所有一套完整之自我改善機制,以確保其教育品質